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总结推广校企合作实训教学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校企合作实训优秀案例,展示各学院在校企协同育人、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促进各学院之间的交流互鉴,推动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就业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案例应为各学院与企业共同开展的实训教学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实训、项目实训、综合实训等(不含毕业实习和顶岗实习)。
2.案例应体现校企双主体共同参与实训项目的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全过程。
3.案例内容应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和技术发展,体现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实际应用。
(二)评选条件
1.案例应经过至少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检验,教学效果显著。
2.企业专家实质性参与实训教学,授课课时不少于实训总课时的30%。
3.实训项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4.学生评价良好,实训成果显著,有具体的佐证材料。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有校企合作专业办学的学院负责组织初评,每个相关学院择优推荐1-2个优秀实训案例参加学校评选。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相关学院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重点考察案例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性。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四、激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优秀实训案例,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参考,在教改项目立项、教学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此次评选情况纳入2025年校企合作专业办学绩效考核。对获得“枣庄学院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的,学校将考虑优先申报省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枣庄学院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
2.《枣庄学院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案例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企业证明、宣传册、学生作品等)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zxylbxy@126.com,邮件主题为: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申报。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明理楼214。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3789768
六、其他事项
1.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挖掘实习基地和校企合作资源,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坚持原创,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严禁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1:枣庄学院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申报书
附件2:枣庄学院校企合作优秀实训案例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案例介绍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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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