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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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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企合作示范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强化教育链与产业链的对接,提升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企合作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为校企共建的本科培养方案中的专业理论课程,或除实习实训类课程和毕业设计之外的实践类课程、项目式课程

)课程开发过程中,企业与学校深度参与,共同制定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课程内容紧密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课程教学团队由学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实现优势互补。学校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或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企业课程负责人须为能胜任该门课程的开发和课堂教学任务,原则上企业工作经历至少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

评选条件:

)课程至少完整运行两个教学周期,课程授课教师学生评教成绩需在前1/2

)企业方实际授课课时不少于课程总课时的20%

二、评选流程

1.二级教学单位初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学校企合作示范课程遴选通知,择优遴选本单位建设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校企合作课程,推荐参加学校校校企合作示范课程评选。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材料提交报送

1.每个学院限报2项,项目负责人提交《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2.参赛作品提交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师发展中心平台:http://5h4o4rdc.mh.chaoxing.com;

3.注意事项:已登录过超星学习通平台的教师直接通过工号+原密码进行登录,未注册该系统的教师进行注册报名。选择个人中心进行信息填报。平台注册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12:00-2025年9月24日12:00前,参数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4日12:00-2025年9月25日12:00


附件: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